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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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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来源: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时间: 2025-06-30 10:00

根据天津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和相关要求,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原则上每年检查次数不得超过2次。年度行政检查次数上限包括本级部署的专项检查频次,不包括根据上级机关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频次。根据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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