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民族宗教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全面落实法治天津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一领导和组织保障
1.加强党组统一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委党组落实领导责任,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年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中,12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委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加强组织部署、及时指导督促、落实任务要求。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清单管理方式,编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分解任务清单(2022年)》,分解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述法活动,制定述法工作方案,明确述法范围。委主要领导专题撰写《抓法治建设工作述职报告》,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及所属单位负责同志述法与述职工作合并开展。
3.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根据工作岗位调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3名。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建设,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充实到法治工作部门,为开展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做好互联网宗教工作的理论根基”,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新部署。
2.开展民族宗教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印发《关于持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具体要求。为机关干部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指导干部开展自学。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集中观看了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视频讲座。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结合全市“共性学法清单”“共性题库”和统战系统“个性学法清单”“个性题库”,开展法治学习,并组织机关干部学法考核工作,共54名干部,包括18名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成绩均合格。
3.引导民族宗教界提高法治意识。在民族宗教界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首次全市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上,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就提高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法规进行宣讲。我委积极打造实体化宣传阵地,在市民族文化宫三楼建设民族宗教法治宣传长廊,专门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板块。
(三)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宗教团体存在内部治理不规范、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等问题的处罚”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处罚”2项职权。
2.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闫尔宝教授做专题辅导。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制定《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市民族宗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定期向委党组汇报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全系统共开展行政执法1000余次。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程序意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专栏内进行公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按相关程序制定印发《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等内容设置专栏,便于公众查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服务理念。办理“12345便民服务专线”工单254件,协助办理“政民零距离”工作件25件,切实解答群众疑问,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加强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
1.严格贯彻执行民族宗教事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对涉及民族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研判工作;落实宗教事务法规规章,制定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明确网络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机制。
2.加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对全市各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非法宗教活动排查等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共同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3.发挥民族宗教社团作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社团优势,引导社团加强法治教育,支持社团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召开全市首次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把支持宗教界从严治教、依法治教作为会议主题,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推进宗教界和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明确权责,引导我市宗教界提升法治素养。在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中,提高宗教界宪法意识、法治意识。
4.加大本领域矛盾风险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常态化涉民族宗教因素社会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控形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宪法宣传。在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将宪法作为法治宣传重要内容,推送专题文章,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答题活动。在委机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宗教法治宣传长廊张贴宣传海报。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主题。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行动,通过举行升国旗仪式、召开专题学习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2.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开展 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内容开展学习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答、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建设宣传阵地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3.建设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下基层”活动,委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少数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工作领域建设法治学习园地、法治宣传长廊等。
二、存在问题
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具体,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不够紧密。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不显著,形式单一、个性化普法需求回应不及时。三是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法治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增强,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充实。四是对各区民族宗教部门调研指导有待深化,深入基层调研力度不够,对各区民宗部门法治建设指导不足。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二)提升制度建设水平。要抓住立法调研契机,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精细化。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抓实抓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规划两纲要”、述职述法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高民族宗教干部法治能力,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法治培训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