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宗(委)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经委(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及我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基础,根据委(局)2018年工作要点, 9月份为第三个全市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推进宣传月活动有效开展,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及我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为重点;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筑牢“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30天。
四、主要内容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及我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集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集中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主题,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教育,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
(一)组织宣讲一堂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课活动。紧紧围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单位),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教育要坚持多层次,增强针对性,既要教育群众,又要教育干部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在全社会努力形成维护民族团结、推进民族进步的思想共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上好“民族团结第一课”。与市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秋季开学集中开展“讲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通过大力宣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利用板报、橱窗、标语、挂图、电子屏幕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等多种形式,讲好民族团结好故事、唱好民族团结好声音、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吸引各族师生广泛参与。
(三)组织开展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展映周活动。协调天津电视台影视频道,每天固定时段播放1部以反映巩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等少数民族题材的影视节目。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开展一次互观互学活动。结合《天津市2018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开展互观互学活动,促进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组织一次知识答题活动。通过采取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答题的方式,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加大对《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宣传力度,扩大各族群众知晓率。
(六)搭建一个宣传载体。在宣传月期间要将宣传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聚焦民族团结,拓展创新思维,搭建宣传新平台,市区两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挥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主要形式
主要采取座谈会、培训会、政策咨询、主题展览、文体活动、举办成就展、民族知识竞赛、民族文化展示、调研检查、矛盾调处、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创建活动,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唱响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主旋律。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全力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格局,真正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行为和自觉行动。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注重夯实基础,注重面向全社会,注重整体推进,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强活动的凝聚力。切实把宣传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各界代表积极作用,激发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中。找准切入点,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区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善于发掘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及时加以宣传推广。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图片等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民委政法处(邮箱:zfc23319080@126.com)。
联系人:刘水印 联系电话:23319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