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振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12月3日,国家宗教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我委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学习《办法》内容,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一是在市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发布《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的通告》,明确行政许可办理时间、地点、申请材料下载地址等内容,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学习参考清单。二是按照国家宗教局统一式样印制《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请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三是细化行政许可材料,明确审核要点和申请人准备材料。四是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服务,开通专门服务热线电话解答相关问题,提供专门邮箱供申请人通过线上提交申请材料,保障线上线下许可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我委将组织宗教界开展《办法》的学习培训,依法加强监管,保护合法,打击非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022-2312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