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益繁重,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之中完善形成的,也还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进一步丰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描绘了宏伟蓝图;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
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部署;
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时,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总书记已经主持召开3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在第一次会议上,总书记提出“十个坚持”,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全党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实践、理论创新,应运而生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二中全会文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
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