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宗委:
今年是 “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根据我市普法规划和《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为适应新时代法治宣传工作新要求,更好地满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阶段法治建设成果,现就7月份我市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法治工作要求,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着眼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创新性,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圆满完成阶段性法治宣传工作规划任务,谋划好下一阶段普法工作。
二、主要任务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做好两类重点人群,两类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即: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全面系统地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民族宗教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
(一)活动时间:7月1日至31日。
(二)活动内容: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法规规章;新中国民族宗教法治工作的辉煌成就等方面内容。
(三)活动方式:各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针对重点人群和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
1.灵活多样培训。各区要根据民族宗教界、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需求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灵活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线上培训、政策答疑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加强点面结合,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照顾民族宗教界整体宣传需要,要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民法典和《宗教事务条例》作为重点,体现法治宣传的时代性。市民族宗教委将适时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业务水平。
2.壮大宣传阵地。各区要不断更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内容,根据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上墙,悬挂宣传横幅等工作。要利用新媒体壮大网上宣传阵地,利用网站、微信等搭建普法重要平台。市民族宗教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利用网上法治宣传阵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3.选树示范典型。各区要结合“七五”普法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选树一批能够代表本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工作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加大正面宣传,强化榜样引领,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要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注重收集整理行政执法、行政检查案例,整合完善案例资源。市民族宗教委对各区法治宣传工作中涌现的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
4.强化法治服务。各区要树立法治服务理念,在开展工作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寓于工作各环节中,作为服务群众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8890便民服务专线、政务服务、信访接待等工作契机,宣传法规、解疑释惑,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市民族宗教委加强对各区工作指导,及时解答相关问题,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各区要深刻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七五”普法规划、《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精心谋划宣传方式、宣传内容,贴近中心工作,贴近群众需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二)围绕中心,用法治手段推动各项工作。各区要全面把握“宣传月”活动特点和规律,专门进行部署、督促和检查。同时,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全年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抗击疫情常态化、双战双赢结合起来,与为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使法治宣传成为统一思想的指示牌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加油站,使法治先行成为推动工作开展的新常态。
(三)注重实效,补齐法治建设的短板。各区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查找自身不足,聚焦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要针对各族各界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点对点地开展法治普及,让群众从一件件身边小事中亲身体验法治宣传的作用,汲取法治营养。
各区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指导督促,我委将适时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请各区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月”活动的信息和意见建议,并于8月10前将整体工作总结报我委政宣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