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法办发[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现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委机关各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意识,切实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履职尽责的必修课,争当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模范。
二、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学法效果
学习民法典是贯彻落实好民法典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提高政府部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委重点组织领导班子、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读民法典原文。其中,党组理论中心组要进行集体学习,机关党办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各支部要结合学法用法要求(一年至少4次),分专题组织学习。政宣处安排专题辅导培训,相关业务处室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四进”等活动在民族宗教界人士中广泛开展集中宣传。
民法典的学习既要把握民事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内在逻辑性,又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有重点地抓好学习。其中,要重点对总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编内容,与工作关系紧密的内容进行逐条学习。
学习可以采用干部自学、处室学习、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我委将适时安排专家辅导讲座。民法典的学习要原原本本读法条,也要掌握法条背后隐藏的法理。民法典内容庞大,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学法要贵在坚持,各处室要通过民法典的学习,形成长效学法机制,确保学法用法取得实效。
三、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我委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切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活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以良法促善治,抓紧完善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法治思维,形成法治宣传良好氛围。
学习宣传民法典是今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承担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学习宣传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报政宣处。
2020年6月23日
抄送:机关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