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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天津滨海清真大寺事迹材料

来源: 市民委(市宗教局)发布时间: 2016-12-08 13:16

  天津滨海清真大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北路,始建于1992年,占地面积2560平米,建筑面积约1400平米,曾获天津市模范清真寺、全国创建和谐宗教场所、全国模范清真寺等称号。多年来在市、区民族宗教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伊协的帮助指导下,我寺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穆斯林群众为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国内外穆斯林群众的高度评价。

  一、搭建交流平台,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滨海清真大寺寺管会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在市伊协、区民宗办的支持下,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专门为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配备了电脑和电视机并订阅了《今晚报》、《中国宗教》、《中国穆斯林》等十余种全国各地民族宗教刊物,使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能够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民族宗教工作的各种动态,不断增强其政治敏感性,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学习党和政府在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按照区民族宗教部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天津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寺实际,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和天津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寺管会的首要工作。

  三是丰富实践活动。近年来,滨海清真大寺注重与国内外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交流交往,先后接待了全国宗教界代表人士考察团、中国伊协代表团、印尼亚齐省省长、沙特驻华大使、阿曼使馆参赞等国内外民族宗教界人士。通过与他们的沟通交流,既加深了相互了解也展现了我们坚持爱国爱教、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形象。同时,为激发教职人员、寺管会成员和穆斯林群众代表的爱国热情,组织他们到多处革命圣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深了其对祖国的热爱,坚定了广大穆斯林群众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信心。

  二、打造和谐寺观,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理念

  滨海清真大寺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各项要求,坚持将爱国爱教相结合,全力打造和谐寺观,不断引领广大穆斯林群众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一是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寺管会成员始终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优良传统,坚持执行寺务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我寺现有阿訇三位,均持有省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颁发的阿訇证书,均为哈吉。滨海清真大寺阿訇在认真完成教务工作的同时,坚持和寺管会共同为清真寺的各项工作尽心竭力。寺管会成员和教职人员在多年的工作中,均严格执行滨海新区伊斯兰教协会制定的《清真寺阿訇管理条例》、《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管理条例》、《清真寺财务管理条例》、《清真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度,坚持寺内重大事项由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共同商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处理涉及民族团结稳定的事件时做到精诚团结、明确任务、互相合作、各负其责,并及时与区民宗部门沟通情况。

  二是在重大事件和重要时期做好本职工作。在发生西藏“三•一四”暴乱、新疆发生的“七•五”暴乱等与民族宗教有关的事件时,积极做好引导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积极投身新区伊协和新区民族团结促进会的各项活动,为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建言献策。

  三是将清真寺建成各族穆斯林群众的家。为方便穆斯林群众,我寺因陋就简,在寺内专门设立了厨房和餐厅,供穆斯林群众使用。对于外地来新区经商务工的各族穆斯林,滨海清真大寺阿訇乡老都予以热情的接待,并帮助其解决子女入学、追讨欠薪、申办执照、租赁店铺、垫付路费等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滨海清真大寺的一系列做法加深了穆斯林之间的真挚情谊,使各族穆斯林群众在寺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同时也为矛盾化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作用,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清真寺已不只是穆斯林做礼拜的宗教场所,它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也悄悄发生了变化,被赋予了许多新的色彩。清真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上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促进不同民族间的婚姻和睦。为应对近年来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逐渐增多的趋势,滨海清真大寺严格按教规办理入教仪式,无乱收教徒现象。规定新入教者本人写出申请,并由父母签字同意后方可来寺办理,避免由于缺乏沟通而产生的家庭矛盾。我寺还采取先履行入教仪式,结婚一年适应期后再正式填写入教登记表的办法,对能够坚持伊斯兰教生活习俗者颁发证明并及时上报伊协备案,对不适应者不予办理。这一系列做法受到了入教者家人的赞扬,也为不同民族间的婚姻和睦创造了条件。

  二是充分发挥教职人员的积极作用。滨海清真大寺教职人员中有的还担任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新区政协常委、新区人大代表及市区伊协负责人等社会职务,在我区的穆斯林群众中享有一定声望,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滨海清真大寺充分发挥教职人员的积极作用,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如实反映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呼声,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稳定。

  三是积极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多年来滨海清真大寺一直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努力帮助弱势群体。2007年4月,我寺推动成立了“穆民爱心基金会”,八年来为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四川芦山地区的抗震救灾活动、为兄弟清真寺的修建工作、为单亲特困的穆斯林学生、为河北省沧州马金华阿訇肾移植、为我区的汉族特困学生以及“8•12”火灾爆炸事故开展了慈善捐助活动,捐助乜贴近百万元。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四是妥善处理民族矛盾纠纷。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新疆、青海、宁夏、甘肃等地的穆斯林群众来到天津滨海新区经商。由于信仰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如2012年7月,一家青海拉面馆和送货的汉族商贩因误送非清真食品引发纠纷;2014年11月,新疆维族群众和青海回族群众因经营占地而引发械斗等事件。在出现此类事件时,滨海清真大寺都能及时介入,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正确引导穆斯林群众,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平息了数十起矛盾纠纷和恶性斗殴事件,有效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避免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滨海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得到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今后的工作中,滨海清真大寺将继续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伊协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高举爱国爱教的伟大旗帜,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为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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