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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天津市河东区伊斯兰教协会事迹

来源: 市民委(市宗教局)发布时间: 2016-12-08 13:59

  天津市河东区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于1991年,伊协委员47人,常委17人,会长和副会长共5人,区伊协委员三分之二来自于各清真寺民管会成员和穆斯林骨干。该协会曾荣获“天津市十佳社团”、天津市优秀社团称号,连续8年获河东区先进社团,2次被河东区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12人被评为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0人被评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自从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该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全区穆斯林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协调全区三座清真寺深入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

  一、认真做好组织推动工作

  一是成立了创建活动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副会长任副组长,伊协常委任成员,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学习了市宗教局创建活动安排意见,仔细研读了国家宗教局相关文件和叶小文局长重要讲话,认清了创建活动重要战略意义,配合区民宗办制定了创建活动安排意见,做到了每个季度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到清真寺进行一次检查指导、与区民宗部门做一次工作沟通,每半年向区政协民宗委通报一次创建工作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召开了3次座谈会,使清真寺骨干深入理解了创建活动意义;指导清真寺打出“深入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横幅;利用宣传栏张示了市宗教局五条创建标准;组织阿訇宣讲卧尔兹,向穆斯林讲解创建活动重要意义。配合区民宗办创办了《创建活动简报》下发到各清真寺,向区政协民宗委和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通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扩大了创建活动影响力。

  三是指导各清真寺自查自改。通过自查共查出11处差距,其中9处做到了立即整改,另外2个项目纳入工作计划,筹集资金逐步解决。例如,有一个清真寺民管会会议制度一度坚持的不好,群众有意见,通过整改,及时得到纠正,增强了班子的向心力。

  四是抓好创建典型。与区民宗办共同发掘典型,起到典型引路作用。大直沽清真寺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开展系列活动,自力更生改造寺内环境,完善功能设施,健全各种制度,热诚服务各族穆斯林,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和谐稳定工作等,民管会班子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对其他清真寺也起到了示范效应,在全市互观互学活动中,受到好评。

  二、全面推动清真寺建设上水平

  河东区三座清真寺全部落实了创建活动五条标准:

  (一)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穆斯林学习培训和参观学访,教职人员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宣传民族团结重要意义。

  (二)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各清真寺将《宗教事务条例》放大后悬挂在明显位置,将《河东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清真寺财务制度》、《清真寺会计制度》、《清真寺安全保卫制度》共7项制度,统一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主动化解矛盾。一是各类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发生地;二是主动热情地为西部地区来津务工经商穆斯林提供良好宗教生活条件;三是主动自我消化内部矛盾;四是各清真寺都与当地居委会建立和谐共建关系;五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等监督工作;六是做好扶贫救困工作。

  (四)完善设施功能,优化环境。今年,区政府投入40万元为复兴庄清真寺重新修缮,使得面貌再次焕然一新。大直沽清真寺和万新清真寺勤俭持家,自筹资金,屋顶铺新油毡,更换了新顶棚和厨房设施以及水箱、管道等,进行了内外粉刷。

  三、不断加强伊协自身建设

  (一)组织伊协委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各项法规。近5年来举办培训班和各类讲座共8次;举办了河东区“卧尔兹”演讲比赛。伊协成员都做到了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性。

  (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伊协委员到滨海新区参观考察,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瞻仰毛主席遗容,参观军事博物馆和鸟巢、水立方、牛街清真寺等。近5年,共组织考察学访10次。

  (三)完善各类制度建设。严格遵照伊协章程开展工作,加强例会制度,严格财会制度,坚持走访制度等,主持制订了《河东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清真寺财务制度》等7项制度规范清真寺宗教活动,组织了会计人员专业培训。

  (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根据区伊协章程,今年完成新一届伊协换届工作,二分之一的委员得到更新,政治上坚定、在群众中有威望、更加年富力强的同志走进领导班子。

  (五)尽心尽力为广大穆斯林服务。一是在重建清真寺工作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二是近6年来,配合区民宗办筹集150余万元用在民族宗教发展事业上;三是积极组织各类募捐献爱心活动;五是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近5年200余个困难家庭受益。

  (六)做好稳定工作。一是坚持伊协和各清真寺例会,指导排查;二是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四是对清真食品市场发现薄弱环节,立即配合处置;五是协助区政府及时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六是引领穆斯林在重大问题上,做到不串联,不声援,不信谣。河东区没有发生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天津市河东区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于1991年,伊协委员47人,常委17人,会长和副会长共5人,区伊协委员三分之二来自于各清真寺民管会成员和穆斯林骨干。该协会曾荣获“天津市十佳社团”、天津市优秀社团称号,连续8年获河东区先进社团,2次被河东区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12人被评为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0人被评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自从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该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全区穆斯林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协调全区三座清真寺深入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

  一、认真做好组织推动工作

  一是成立了创建活动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副会长任副组长,伊协常委任成员,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学习了市宗教局创建活动安排意见,仔细研读了国家宗教局相关文件和叶小文局长重要讲话,认清了创建活动重要战略意义,配合区民宗办制定了创建活动安排意见,做到了每个季度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到清真寺进行一次检查指导、与区民宗部门做一次工作沟通,每半年向区政协民宗委通报一次创建工作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召开了3次座谈会,使清真寺骨干深入理解了创建活动意义;指导清真寺打出“深入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横幅;利用宣传栏张示了市宗教局五条创建标准;组织阿訇宣讲卧尔兹,向穆斯林讲解创建活动重要意义。配合区民宗办创办了《创建活动简报》下发到各清真寺,向区政协民宗委和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通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扩大了创建活动影响力。

  三是指导各清真寺自查自改。通过自查共查出11处差距,其中9处做到了立即整改,另外2个项目纳入工作计划,筹集资金逐步解决。例如,有一个清真寺民管会会议制度一度坚持的不好,群众有意见,通过整改,及时得到纠正,增强了班子的向心力。

  四是抓好创建典型。与区民宗办共同发掘典型,起到典型引路作用。大直沽清真寺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开展系列活动,自力更生改造寺内环境,完善功能设施,健全各种制度,热诚服务各族穆斯林,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和谐稳定工作等,民管会班子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对其他清真寺也起到了示范效应,在全市互观互学活动中,受到好评。

  二、全面推动清真寺建设上水平

  河东区三座清真寺全部落实了创建活动五条标准:

  (一)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穆斯林学习培训和参观学访,教职人员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宣传民族团结重要意义。

  (二)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各清真寺将《宗教事务条例》放大后悬挂在明显位置,将《河东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清真寺财务制度》、《清真寺会计制度》、《清真寺安全保卫制度》共7项制度,统一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主动化解矛盾。一是各类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发生地;二是主动热情地为西部地区来津务工经商穆斯林提供良好宗教生活条件;三是主动自我消化内部矛盾;四是各清真寺都与当地居委会建立和谐共建关系;五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等监督工作;六是做好扶贫救困工作。

  (四)完善设施功能,优化环境。今年,区政府投入40万元为复兴庄清真寺重新修缮,使得面貌再次焕然一新。大直沽清真寺和万新清真寺勤俭持家,自筹资金,屋顶铺新油毡,更换了新顶棚和厨房设施以及水箱、管道等,进行了内外粉刷。

  三、不断加强伊协自身建设

  (一)组织伊协委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各项法规。近5年来举办培训班和各类讲座共8次;举办了河东区“卧尔兹”演讲比赛。伊协成员都做到了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性。

  (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伊协委员到滨海新区参观考察,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瞻仰毛主席遗容,参观军事博物馆和鸟巢、水立方、牛街清真寺等。近5年,共组织考察学访10次。

  (三)完善各类制度建设。严格遵照伊协章程开展工作,加强例会制度,严格财会制度,坚持走访制度等,主持制订了《河东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清真寺财务制度》等7项制度规范清真寺宗教活动,组织了会计人员专业培训。

  (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根据区伊协章程,今年完成新一届伊协换届工作,二分之一的委员得到更新,政治上坚定、在群众中有威望、更加年富力强的同志走进领导班子。

  (五)尽心尽力为广大穆斯林服务。一是在重建清真寺工作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二是近6年来,配合区民宗办筹集150余万元用在民族宗教发展事业上;三是积极组织各类募捐献爱心活动;五是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近5年200余个困难家庭受益。

  (六)做好稳定工作。一是坚持伊协和各清真寺例会,指导排查;二是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四是对清真食品市场发现薄弱环节,立即配合处置;五是协助区政府及时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六是引领穆斯林在重大问题上,做到不串联,不声援,不信谣。河东区没有发生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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