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请您介绍一下天津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情况。
石凤妍:一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我委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了“六个一”系列活动,即组织宣讲一堂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课活动,上好“民族团结第一课”,组织开展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展映周活动,开展一次互观互学活动,组织一次知识答题活动,搭建一个宣传载体。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弘扬了民族团结主旋律,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
二是以学校、企业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区(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天津市创建工作部署安排,我委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拨付创建工作资金,举办创建工作培训班,在全市企业、学校中打造了5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巩固提升前期创建效果,开展典型示范社区提升打造工作。在2017年创建的52个示范社区(村)中,着力提升打造了10个典型示范社区(村),并编辑印发《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村)经验材料汇编》,进一步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提升了创建成效。我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中学、河北区江都路街道靖江里社区、天方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津南区葛沽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展示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最新成果。从2016年开始,我委共打造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102个,提升打造典型示范社区20个,形成了示范规模效应。
三是交流经验,提升水平。我委赴京参加京津冀城市民族工作交流会,探讨了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推动了三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协同发展。参加国家民委组织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学到了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开拓了我市创建工作思路。
记者:在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方面,天津采取了哪些主要举措?
石凤妍:一是大兴调研之风。为了解我市民族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类指导、精准发力的帮扶措施,2018年,我委深入民族村、民族企业调研53次,摸清了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实情。
二是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京津冀三地民族工作座谈会,共同研讨了精准帮扶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指导和推动隆福寺村、桃花寺村两个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组织这两个村参加在河北省举办的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经验。为庆祝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庆丰收颂团结”民族文艺展演,在社会上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我委结对帮扶工作组着力抓好东葛岑村和朱华山村的党建工作,着力打造村集体经济品牌基地,并协调资金117.61万元用于两村建设,有效促进了两村发展。
三是扶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积极为我市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牵线搭桥,助推津台两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研商,起草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方案报市政府,推进对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落地,助力定点企业发展。
记者:天津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如何?
石凤妍:2018年9月,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办。通过举办本届运动会,进一步弘扬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加深了我市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在民族文化方面,市民族文化宫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我委指导本市朝鲜族联谊会、蒙古族联谊会等少数民族社团开展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了民族团结。在民族教育方面,京津冀三地民(宗)委、教委在京共同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首届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并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三地民族教育整体水平提升;会同市教委举办两期民族教育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内高班承办校的民族教育工作水平;会同团市委举办“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征文活动,会同市教委举办第九届“感恩伟大祖国·增加民族团结”演讲比赛,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学生的爱国意识,营造了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
记者:天津在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石凤妍:首先是统筹谋划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委代拟了天津市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于2018年9月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其次,有效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机制作用。我委与青海省民宗部门工作组共同开展了面向5000余名青海籍在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落实与青海、甘肃、河北、新疆等地的合作协议。分别举办了面向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新疆的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已经培训黄南州民宗干部75人、甘南州民宗干部25人、新疆民宗干部20人,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我市与甘肃、青海、新疆的交流合作,促进了四地民族宗教工作发展。
此外,会同市教委、新疆驻津工作组举办了天津市新疆籍务工经商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编印讲义,设置5个学习讲堂。全年共举办26期培训班,培训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500人次,有效提升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记者:新的一年,天津民族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石凤妍:2019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上下功夫,在推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上下功夫,在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在提升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为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