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邮政编码:100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部门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zongjiaofazhi@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