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以及全市统战部长会议暨全市民宗委主任会议精神
各区民族宗教委主任访谈(二)
来源:
市民族宗教委发布时间:
2025-04-03 09:03
按: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近日,各区以不同形式传达学习全国和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举措。“天津民宗”推出“民族宗教委主任访谈”专题,促进各区相互借鉴,共同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南开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委主任 项东生:南开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一是坚持守正创新,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积极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好古文化街文化资源,突出“同心共育石榴花”活动品牌,开展以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探索宗教中国化南开实践。加强对宗教界人士思想引领,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持续开展“三爱”“五史”等学习教育活动,激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指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不断促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治理格局,积极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红桥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委主任 李菁:红桥区将从三个方面全力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一是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推广红桥民族工作经验。办好第32届民族团结月活动。深挖教育领域民族工作资源,打造以文昌宫小学、民族中学、天津五中为代表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教育阵地,推动全区中小学开好铸牢专题思政课。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继续举办红桥区伊斯兰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成果展示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实践行,引导宗教界增进“五个认同”。三是坚持法治思维,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常态化排查民族宗教领域风险,做好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工作,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津南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学英:在落实举措上,津南区将多方面发力。一是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专题培训、主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各级民宗干部深入学习,确保吃透精神实质。二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做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项工作,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不断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打造一批民族团结主题社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筑牢崇俭戒奢思想根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宁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委主任 王俊泰: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区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课程体系,设置相关课程,纳入中长期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宁河统战”、各街镇线上宣传平台和“统战之家”线下阵地,通过业务培训、学习研讨、联谊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宣讲,推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持续凝聚民族团结奋进之力。依托民族团结主题公园、百年统战史展厅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积极承办好首届京津冀中华传统体育游戏运动会,天津市民族乡村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展览活动。打造互嵌式社区,完善社会结构建设,推动民族工作互嵌共融。深入西藏、甘肃等开展“山海情·共振兴”“中华民族一家亲·百行百业交流行”等活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往交融。三是持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宗教场所开展“四进四有三保障”活动,做好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增强其综合素质和全面从严治教能力,强化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在宗教活动场所打造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并组织宗教界人士到爱国主义阵地参观学习,提升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政治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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