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我市涌现出一大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2024年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我市红桥区铃铛阁街道铃铛阁社区党委、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隆福寺村村民委员会、天津市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室、天津医院检验科、天津阳光义工爱心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我市刘宁、张君婷、林则银、单长见、胡阶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宣传弘扬我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掀起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致敬时代楷模、凝聚奋进力量的热潮,市民族宗教委特制作《天津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撷萃》,让我们向榜样学习,向模范看齐,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