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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7 14: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以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增加公开信息的含金量,提高政策获取的便利度,加强公开渠道运营保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通过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政务微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54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履职类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9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4条,以及其他公开信息4条。网站留言办理25条、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2条,全年共办理12345便民热线工单245份。凡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收公开申请3件,其中1条申请人主动撤回,其余2条均已向申请人提供。无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确保当面、邮寄、平常信函、电话、传真等渠道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在拟制文件时规定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文件一并报批。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高质量发布政府公文正式版本,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在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汇总和集中公开,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纳入文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应解读尽解读”。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管理,细化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民族宗教等领域信息。

    (四)执行制度情况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提炼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聚焦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问题做好解读咨询服务。持续开展走进委办局”活动,召开社区基层党员和群众座谈会,汇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现场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基层党员群众观看我委组织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深入学习宣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文艺汇演,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利用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载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公众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

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制作图文并茂、简明问答等解读文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完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薄弱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等重点任务,拓宽政府信息获取渠道。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以中央和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核心,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为重点,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信息化支撑,实现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掌握文件公开属性及公开情况,摸清文件制发底数,完善信息公开督查环节,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mzzj.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邮编:300050,电话:022-23122086,电子邮箱:smzzjwbgs@tj.gov.cn)。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