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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4 11:03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不断提升天津民族宗教领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年通过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政务微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44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履职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8条,重大事项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8条,以及其他公开信息21条。网站留言办理19条、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4条,全年共办结12345便民服务专线办件138份,按时办结率100%。凡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收公开申请3件,其中1条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2条均已向申请人提供。无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确保当面、邮寄、平常信函、电话、传真等渠道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文件时规定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文件一并报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将政策解读纳入文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应解读尽解读”。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管理,细化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民族宗教等领域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在机关网站“政民互动”频道设立了“政民零距离”专栏,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主动引导释疑,推动解决问题。还设立了“调查征集”专栏,转载发布各级各类调查征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5.77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1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把握不准;二是向群众汇报、走进委办局机制还不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研讨交流,切实增强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制定《市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市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在机关网站“政民互动”频道设立了“调查征集”专栏,增加意见反馈渠道;组织了市民族宗教委“走进委办局”活动,邀请少数民族团体及相关社区群众代表参加,向到场群众介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及我委基本情况。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由办公室副主任主抓,办公室干部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内勤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mzzj.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邮编:300050,电话:022-23122086,电子邮箱:smzzjwbgs@tj.gov.cn)。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