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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08 15:23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履责情况

(一)市民族宗教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履责情况

1.高度重视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市领导担任市民族宗教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出席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巡视反馈会,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听取市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汇报,审定会议方案、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市委统战部第一时间制定督导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坚持一抓到底。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率队赴市民族宗教委,现场召开推动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实地督导检查。

2.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市民族宗教委党组按照“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三级递进的原则,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人有责任”上集中发力,在“人、事、因、制”上下功夫,全面彻底排查梳理,找准具体问题、深挖根源症结,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真认、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3.举一反三、持续推动。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在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巡视整改期间,市委统战部会同市民族宗教委认真梳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要风险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融入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融入落深落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

2.全面动员部署。市委巡视反馈会议后,市民族宗教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选人用人、机构编制、意识形态3个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组。

3.制定印发整改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一对照市委巡视反馈问题,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4.积极组织推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压实责任、精准落实上持续发力,推动巡视整改落深落细。

5.高标准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谈心谈话、对委领导班子和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从严把关等形式,督促班子成员聚焦反馈问题、扛起分管职责、深挖思想根源、推动整改落实。会上,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开出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进一步强化了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夯实了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

6.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月督查”“季汇报”制度,盯紧整改进度,发现问题不足,提出解决措施。严肃巡视整改纪律,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问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带头攻坚克难。紧盯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放松,靠前指挥、协调推动、攻坚克难。多次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专题研究,拓宽工作思路、瞄准梗阻环节、明确着力方向,全力确保整改措施务实可行、行之有效。

2.压实整改责任。依据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牵头为每名班子成员制定《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高标准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聚焦反馈问题、扛起分管职责、深挖思想根源、推动整改落实。通过党组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工作碰头会等方式,经常性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推动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督促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3.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巡视反馈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审查调查工作。

4.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听取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定期组织廉政谈话,层层压实责任。

(四)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其他成员履责情况

1.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我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学习研讨内容,深入宣讲会议精神,着力夯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根基。

2.在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职能,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调研、专题研究、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工作中相互配合、同向发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3.在抓严抓实整改工作上下功夫。班子成员自觉扛起分管领域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聚焦反馈问题、紧盯整改时限、倒排任务工期,全力确保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

(五)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开展整改日常监督情况

1.督促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2.派员列席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巡视整改相关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识形态研判会等。

3.重点围绕落实巡视整改、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机关纪委责任清单等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具体问题2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1个,阶段性完成1个,基本完成2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已落实5条。整改期间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1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基本完成2个;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基本完成5个。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仍有差距问题

1.针对创新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用力不足的问题和“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研讨班、培训班,面向全市开展会议精神宣传。委党组书记面向全委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宣讲会议精神,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宣传宣讲。指导民委委员单位在门户网站、新媒体开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专栏;在“天津民宗”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畅谈学习体会。二是创新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会同市委统战部,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牵头起草我市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会同市委统战部,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牵头起草我市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十四五”规划,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2.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缺乏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进行了以下整改。充分利用本市高校的学术研究资源,建成天津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深入推进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工作。

3.针对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不够有力的问题和“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整改意见,着力在“导”下功夫。加强委领导班子成员联谊交友工作,做到人人有党外朋友、人人交知心朋友。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行活动、谈心谈话活动。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

4.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民族宗教委2022年工作要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二是拓宽创建工作覆盖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社区乡镇学校企业连队宗教活动场所“七进”基础上,加大窗口单位、两新组织等创建力度,实现“九进”。

(二)关于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标准还不够高问题

5.针对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问题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管好民族宗教事务,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的整改意见,制定《市民族宗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梳理《市民族宗教委权责清单》,使全体执法人员明晰自身执法职责任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效能。

6.针对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问题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管好民族宗教事务,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的整改意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体系建设。印发《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命名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并拨付工作经费,打造一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召开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工作会议,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授牌,5个单位成为首批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同时部署推进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多个区已完成基地建设。2022年,我委又印发《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推进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体系初步建成。

关于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管好民族宗教事务,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

8.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我市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深化“四进”活动、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开展爱国主义实践行等,引导宗教界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关于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够到位问题

9.针对在加强下属单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深抓细抓严抓实的韧劲上仍有不足的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着力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教育管理。委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在抓深抓细上下功夫。根据《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检查工作方案》计划安排,委党组书记带队深入市民族文化宫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期间以座谈会议的形式听取了市民族文化宫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1年两次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各处室和各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

10.针对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的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委党组负责领导审计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及时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规范审计整改工作运行,并对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提出要求。二是对全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对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从严把关,对各廉政风险点位实行台账式管理。

11.针对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的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所属单位完成重建项目财务决算,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相关事宜。二是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力度,指导所属单位分别制定出台了本单位的请销假、离津报备和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12.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在领导机关纪委有效发挥监督责任方面用力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经委党组会议审议,制定出台了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机关纪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加大对机关纪委履行专责监督的支持力度,督促机关纪委切实落实好列席下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增加列席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的频次,加强对所属单位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机关纪委对有关线索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责任人给予了问责。

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发挥问题

13.针对日常监督有欠缺的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会议监督。明确1名处级干部联系市民族宗教委,以列席班子会、专题会商、日常联系指导等形式,监督推动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二是加强面对面监督。巡视整改以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市民族宗教委新任12名处级干部进行履职谈话,对发现局、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明察暗访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纠治“四风”问题,不打招呼开展明察暗访。

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4.针对资金支付监管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市民族宗教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进行明确,对重大项目资金支付严格审核把关,堵住监管漏洞。二是组织学习内控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相关内容,明确我委及所属单位“三重一大”资金支付决策程序。

15.针对资金支付程序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强化制度约束。二是明确借款审批程序,对借款严格把控,非必要不借款。

1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在全委范围内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形成了清查报告,完成资产盘点工作。二是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变化更新台账,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17.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和“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印发《市民族宗教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单位年度预算决算、超过规定金额以上的大额度资金支出由党组会集体审议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委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杜绝以办公会议事代替党组会决策。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8.针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的问题和“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关定向作用,制定出台《市民族宗教委机关和参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市民族宗教委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

19.针对推动干部交流使用力度不大的问题和“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了《市民族宗教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二是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推动跨单位、跨系统干部交流。三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处级领导干部,建立任职工作台账,同时把干部交流轮岗向科级干部延伸,有计划地进行交流轮岗。

20.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问题和“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涉及干部本人应当回避的事项进行严格回避。二是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我委管理的人事档案,开展了专项全面自查自纠,逐人逐本逐项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并启动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销号。

21.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行了以下整改。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制定出台《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受到不实、恶意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操作规程(试行)》《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容错免责、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印发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认真学习并长期坚持。

22.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机制,提升做好新时代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教育培训,为干部队伍提质赋能。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教育培训双通道,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业务知识水平、实践工作本领得到提升。制定《市民族宗教委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课,以上级组织调训、委干部教育培训、“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不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打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领学”、党支部跟进“促学”、党员自觉“深学”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召开市民族宗教委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进一步巩固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三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大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共建力度,持续巩固“强党性、办实事、促发展”主题活动成果,委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联点访户”“双报到”等活动为牵引,通过基层宣讲、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精准服务等形式,加强党建工作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推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市落深落细落实,促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水平。印发工作方案,推动机关各党支部与重点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成果。

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3.针对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问题和“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对相关要求形成统一认识,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方案》,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开展考核工作。召开委党组会审议通过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做好相关工作。

24.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党建工作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不深不透”,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进行集体学习,就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条例制度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以党员培训班、周三集中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采取授课解读、集中学习、支部党员自学等方式推动相关条例制度入脑入心、落实落地。三是机关党办下发《工作提示》,指导各所属党支部认真落实学习有关党内法规。

25.针对党费使用管理问题和“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印发《市民族宗教委党费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费使用和管理的刚性约束,提升党费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完善年度党费使用预算管理工作机制,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党费预算,加强对年度党费支出的统筹计划,确保年度党费支出规范有序。

十一关于上轮巡视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问题

26.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的问题和“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项目资金。二是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坚决避免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列支。三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使用的培训和监督检查,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申请、执行、决算和日常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绩效监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7.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抓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缺乏一以贯之的韧劲”,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市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常态推动和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听取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做到“真整改、不贰过”。

、处置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情况

市委巡视9组移交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信访事项,均已处置完成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前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深度整改的谋划推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三是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的成效不明显。下一步主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一)强化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市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常态推动和分析研判机制的保障作用,定期听取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做到“真整改、不贰过”。切实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沟通配合,凝聚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推动深度整改。在完成集中整改任务的基础上,盯紧深度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实责任,一项一项的抓、一步一步的推、一条一条的改,推动整改措施落深落细、落地见效。将深度整改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切实发挥靶向作用,持续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月督查”“季汇报”制度,盯紧整改进度,发现问题不足,提出解决措施。严肃巡视整改纪律,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问责。切实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为、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四)坚持以改促建。着力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加强班子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管党治党政治能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128213;电子邮箱:smzzjwjgdbjw@tj.gov.cn。

              中共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2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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