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民宗〔2021〕6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族宗教委,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1年12月1日
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八五”
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使法治成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民族宗教界的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法治天津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重在日常、强在基层的普法工作格局定型成熟。全社会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明确普法重点,全面落实普法任务
“八五”普法阶段,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要牢牢把握重点内容,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党内法规,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知识。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政治学习重点内容。教育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做到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和政府依法管理。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大宪法宣传,深入持久开展“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论意义和实践经验,筑牢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对宪法相关法的学习,重点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通过对国家标志的宣传,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国家认同、公民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定期组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凝聚宗教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宪法实施的自觉性。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民法典的认识和运用。要重点做好民法典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的阐释,通过以案释法方式,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睦、侵权责任追究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加强对安全的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安全意识。要加大对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重点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总结“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工作经验,在“八五”普法阶段,确定每年八月为集中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民族宗教领域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民族宗教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使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成为自觉行动。大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坚持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发展党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工作视野
“八五”普法阶段,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要在形式上注重多样化,积极采取“推动式、引导式、融入式、激励式”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活动。
(一)持续推动“三支队伍”法治教育。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将法治学习作为专题内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提高依法决策意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宗教团体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宗教界法治培训班,提高尊法守法意识。
(二)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系统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意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集中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等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团体、进场所,普及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
(三)统筹融合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民族宗教界开展的各类群众性活动中,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增加法治宣传的内容;在宗教界“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和“爱国主义实践行”活动中贯穿法治教育的要求;持续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不断强化“国法大于教规”的思想意识,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四)鼓励支持普法活动。积极培养法治专业人才队伍,为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法治培训提供师资,充分发挥本市法治智库专家作用,提高培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在本系统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指标,对法治宣传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法治宣传开展的有特色的单位、团体、场所等优先予以考虑。积极提供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素材,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的指导。
四、提高普法效果,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八五”普法阶段,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要提升效果,准确把握普法“实时性、精准性、导向性”的要求,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一)将普法工作融入到立法、执法全过程
在起草修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论证等形式,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升社会参与度。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开展活动,依法维护权益。要注重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推进民族宗教执法典型案例的整理工作。
(二)根据普法需求开展精准法治宣传
畅通群众法律服务渠道,精准提供个性化的法治服务,对接法治需求。通过12345热线、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新闻发言人等及时有效回应群众法律需求,解读法律法规核心要义,让群众在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感受法治的力量和温度。
(三)发挥法治宣传导向作用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先导作用,更广泛地凝聚起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共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度解读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内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问题。
五、拓展普法途径,丰富普法产品供给
“八五”普法阶段,民族宗教领域的普法宣传要注重平台建设和渠道拓展,适应新时代普法宣传教育的要求。
(一)拓宽普法途径。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更好地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资源平台,全媒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传播。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实际建设民族宗教系统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同时,要继续拓宽传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水平。
(二)打造普法品牌。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是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的品牌,要持续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创新开展。要在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集中宣传日、宣传周组织好专题活动。同时,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使法治成为生活准则、工作遵循,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
(三)巩固普法成效。将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将民族宗教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中,加强基层民族宗教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律法规进场所、入头脑,健全完善民族宗教界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少数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依法开展活动,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六、落实普法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一)强化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是建设法治天津的必然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普法责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普法责任。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认真研究制定法治宣传规划和具体举措,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指导推动本领域普法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专业化能力。
(二)强化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各区民宗委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落实目标的具体举措、实现方式和预期效果。各宗教团体要结合本宗教的特点,认真谋划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落实好各项要求,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和完善基层特别是社区(村)民族宗教管理力量,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责任制,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法治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式。要注重提升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专项经费,高位推动、高位部署,以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普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细化工作措施
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具体内容、措施标准和具体责任人。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期间,要制定工作方案,策划群众性普法活动,注重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果。进一步推进普法重心下沉,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网格员法治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实在基层,扎根在基层。
(三)加强指导评估
要推动法治宣传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围绕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