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挖掘、保护、传承、创新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领民族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各族大学生带艺就业、带艺创业,市民族宗教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共同举办“第三届天津市大学生民族文创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传承民族文化·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在我国各民族文化中提炼精选一批凸显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深入挖掘各民族特色形象与文化元素,开发设计民族文创产品,彰显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为建设文化强国,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二)指导单位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修复与技术研究推广基金管委会
(三)承办单位
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天津市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室
天津市橙澈文创工作室
(四)支持单位
公益志愿服务交流中心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天津阳光义工爱心社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相关企业、媒体等
(五)组织职责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大赛整体进程,指导单位负责牵头组成评委会,承办单位与支持单位组成大赛执委会,按照组委会要求负责落实开展赛事活动。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民族文化宫。根据大赛组织需要,视情况还可增设协办单位,以闭幕式官宣为准。
三、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2年9月至11月
(二)作品评选:2022年12月
(三)表彰总结:2023年3月
四、参赛范围
全市高校在校学生和2021、2022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欢迎外省市高校学生参赛。
五、作品内容
(一)民族文化综合类
以“实用性、时尚性、创意性、文化性”为设计理念,挖掘、提炼、整合民族文化精髓,融入旅游、时尚、科技等元素,以民族符号、民族文物、民族艺术、民族音乐、民族体育等元素为创作题材的各类民族文化创意设计作品均可参赛。
(二)民族乡村振兴或运河文化专项类
围绕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创意设计,记录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道路上乡村振兴的剪影。本届以全国各地民族乡村为设计主题,重点推介关注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
运河文化参赛作品要充分结合地域特点,将独特的大运河文化历史融入其中,反映其在中国历史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使艺术与时代主题同频共振。本届重点以大运河天津段为设计主题,突出大运河与天津城市文化相融合。
(三)红色文化专项类
为全面反映新时代伟大变革,大力营造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以革命战争年代民族英雄人物、红色民族故事、革命文物为创作背景和参考素材,进行创意设计,展现民族团结进步,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用巧妙创意为历史添加生动的时代注脚,让主旋律更昂扬、正能量更充沛。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民族文化综合类
一等奖1名,奖金1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0元
(二)民族乡村振兴或运河文化专项类
最佳设计奖1至2名,奖金6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三)红色文化专项类
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6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四)奖项说明
上述各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作品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多出或空缺。
(五)其他奖励
组委会设作品入围奖、最佳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单位和个人奖、组委会特别奖等若干。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获得主办单位联合盖章的证书或奖杯(牌),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所有参赛个人均可获得电子参赛证书。
联系人:穆怀寅 王岭喆 联系电话:022-23396566
附件:第三届天津市大学生民族文创设计大赛参赛及有关情
况说明
2022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三届天津市大学生民族文创设计大赛
参赛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创意独特,版权未出售,含有民族文化元素,作品涉及的文化元素、符号有来源的必须注明,且投稿人应保证其参评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如存在抄袭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的作品,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获的奖励与荣誉。
二、报名方式
(一)鼓励各高校以集体报名的形式参赛,集体报名单位将获得“最佳组织奖”评选资格,负责老师将同步获得“最佳组织个人奖”评选资格。
(二)以个人报名的形式参加比赛者,需仔细阅读文件及征集公告,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通道链接。
(三)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单件参赛作品,合作者中至少要有一名少数民族学生。合作参赛作者不超过四人。
(四)个人单独设计作品参赛不限民族身份,以作品能体现民族文化特色为标准。
(五)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和报名资质进行审核,凡初审不合格者,可根据反馈信息,将参赛作品和报名信息完善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进行二次报名。
(六)参赛人员通过报名二维码报名。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后,注意结尾页弹出的大赛咨询群二维码,请参赛人员务必入群,方便接收大赛组委会官方通知。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有作品设计理念、产品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使用方法等文字介绍,200字左右,言简意赅。
(二)提交作品图片,须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图片版面大小为A3(297mm×420mm)图幅,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最多提交5张图片,其中1 张图片体现作品全貌;其余 4张图片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尽可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材质等信息。
(三)如果作品有实物成品展现,报名时请选择参赛作品的处置方式(组委会自行处理、自行取回或按原地址到付退回),需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实物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包裹务必另附A4白纸注明作品名称、创作团队姓名、学校、联系方式、作品处置方式信息,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或无注明信息均视为无效实物作品。
邮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小伙巷2号(天津市民族文化宫,邮编:300123)
收件人:第三届天津市大学生民族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212008611
四、作品权益
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主办方及赞助企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示等权利。如参赛作品进入到生产、销售及二次开发设计等阶段,主办方及赞助企业具有优先合作权,并与参赛选手另行签订合作协议。获奖作品在天津市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室展览,并在相关文化场所、高校、街道社区、商场巡展以及线上展出,相关企业享有品牌展示权。
五、获奖人员权益
(一)对优秀文创人才择优录取,提供实习就业的机会;
(二)对优秀的文创团队提供创意创业平台;
(三)对优秀的文创获奖作品予以发布宣传;
(四)对优秀的文创作品进行市场化运作推广;
(五)对优秀的文创获奖者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六、大赛相关服务
(一)志愿服务:大赛在各高校和有关单位中招募公益志愿者,参与大赛各项服务工作,计入志愿服务系统,颁发志愿服务证书。
(二)法律服务:由大赛组委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参赛人员和作品的法律权益。
(三)就业服务:大赛组委会联系各类企业和有关单位,适时与各高校合作开展校园专场招聘活动,为参赛选手推荐就业岗位。搭建服务平台,为学校提供社会公益慈善服务。
(四)交流服务:大赛组委会为参赛作者提供民族文化宣传、文创设计培训、专家品鉴指导等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