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民宗办〔2018〕8号
关于举办天津市第三期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民宗(委)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及我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2018年我委确定51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高校、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小学)和10个典型示范社区(村),各区和市教育工委按照2018年创建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民委决定,举办天津市第三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7日至9日(三天)。
(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海关总署培训中心。(地址:武清开发区泉州路2号。)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以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理论和方法、民族政策法规等新时代民族工作新理论、新部署、新要求,提升创建工作的理念、手段和方法,考察学习我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参训范围
各区民宗(委)办、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工委统战处负责同志各1名;确定2018年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负责同志1名;确定2018年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打造典型示范社区(村)负责同志1名。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区民宗(委)办和市教育工委统战处负责确定汇总参训人员名单,并于4月27日16时前将参训人员报名登记表传真电子版发到政法处邮箱(传真号:23319080、邮箱:zfc23319080@126.com)。
2.各区民宗(委)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行前往人员务必于5月7日9: 30前到天津市武清区海关总署培训中心(地址:武清开发区泉州路2号)报到。
联系人:刘水印 周 璇 电话:23319080
附件:报名登记表
2018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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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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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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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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