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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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宗教局关于对我市未登记的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2017-0005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宗办〔2017〕6号
主    题 :
民族宗教\宗教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民宗办〔20176

 

 

市宗教局关于对我市未登记的佛教、道教、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开展调研

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宗(委)办: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我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针对近来我市出现的一些佛道教领域非法活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委(局)拟对未登记的佛、道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一、 调研范围

辖区内具有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性质或色彩的活动场所,包括:

1.未经批准筹建的寺院、宫观;

2.自发形成或私自设立的佛、道教活动点;

3.自发形成或有主管部门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4.历史上曾是佛、道教场所,现由文化旅游等部门管理的场所;

5.其他需上报的场所。

二、 调研内容

1.基本情况。未登记场所的类别、分布、信众数量等,包括场所名称、所在地、产权归属、主要负责人情况(年龄、学历等)等。

2.场所活动情况及管理情况。日常活动的组织及开展,活动规模、活动时间、地点、经费来源及使用,场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主体,存在问题等。

3.该场所的历史沿革,有无教职人员、传承情况,在当地的影响力,与周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联系,历史上出现过的有影响事件或人物。

4.对策建议。

三、 调研方式

1. 发放《未登记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调查表》,请各区民宗办指导本辖区各街道、乡镇政府进行填写,普查基本情况。并由区民宗办对本辖区内未登记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调研报告。

2.在各区摸底调研基础上,确定重点场所。我委(局)会同所在区民宗办重点推动、研究规范化管理措施

3.召开关于未登记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研讨会,汇总、交流、研讨工作。

四、 时间安排

3月,各区民宗办在本辖区内进行调研。

3-4我委(局)赴重点场所进行调研,4月底前上报调查表。

5月,汇总调研情况,适时召开关于未登记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研讨会。

请各区民宗办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尽可能地全面搜集材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便我委准确汇总情况,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具体事宜可与我委(局)宗教三处联系,电话:23321267

 

附件:《未登记佛教、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调查需要电子文档请登录公共邮箱diaochabiao3chu@126.com下载,密码a123456

 

 

 

201736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办公室

20173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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