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津民宗办〔2016〕2号
市民委 市宗教局关于做好我市“腊八”、“春节”期间佛教寺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宗(委)办:
腊八节、春节将至,传统节日期间,群众自发到佛教寺院进行祈福活动较多,人员相对聚集。为进一步做好腊八节、春节期间我市佛教寺院安全稳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二、全力抓好隐患排查,防范各种安全事故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协调所在街道(乡镇),做好前期安全隐患排查、反恐工作部署和风险评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责任,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整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于人员活动较密集的寺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上报工作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
三、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稳定大局
腊八节、春节期间,各区县民宗(委)办要加强与公安、交管、消防、卫生、执法、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协助佛教活动场所组织好服务队伍,开展安全工作行政执法检查,按照依法有序、适时稳妥的原则做好稳控工作,确保活动期间佛教寺院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区县民宗(委)办要确保通讯畅通,加强应急值守,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在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将腊八节、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全天的佛教活动情况及时反馈我局。
联系人 :农笔耕 23321267 13821352135
201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
办公室 |
2016年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