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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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民委(宗教局)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000125276/2013-000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宗办〔2013〕2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民委(宗教局)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

“四风”问题的实施意见

 

所属各单位、市级宗教团体、基督教天津青年会、女青年会:

  根据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和审计局对我委局审计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和市委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一系列制度规定的执行。中央和市委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

二、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中秋节、国庆节将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歪风。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活动,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把党的温暖带到千家万户。

三、委(局)各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所联系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在督促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指导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纪律、财经纪律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办公室、监察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执纪、问责、把关作用。采取专项督查、集中检查等形式,深入开展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决纠正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进行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13年9月9日

(建议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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