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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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我市佛教腊八、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76/2008-0006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宗办〔2008〕24号
主    题 :
民族宗教\宗教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做好我市佛教腊八、春节期间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宗委(办):

农历腊八是佛教释迦牟尼佛雪山成道日,正月初一是弥勒佛圣诞日。这期间佛教各寺院都要举行法会庆祝活动,再加上这两个节日又与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及民俗相结合,来寺院喝粥敬香拜佛的群众较多。由于人员密集,寺院场地有限,极易出现火灾及人员拥挤踩踏事故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各寺院安全检查工作。各区县要在腊八、春节前对本地区佛教寺院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电、煤气、消防通道等影响安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在煮制腊八粥过程中,切实落实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从食品原料的采购到发放各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区县民宗办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的协调,对寺院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安全保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切实加强信息工作。腊八节当日及年三十、大年初一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区县民宗办要将节日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当地政府和我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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