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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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四进”为核心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76/2019-0005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宗〔2019〕9号
主    题 :
民族宗教\宗教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

四进为核心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宗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对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巩固2018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下简称四进活动)成果,2019年组织在全市开展以四进活动为核心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巩固提升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抓手,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和谐和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成果落实,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活动关,促进活动规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组织、财务、会计、安全、消防以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管理规范;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宗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使创建活动成为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对党和国家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的重要平台,达到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教风端正、活动有序、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标准。

三、组织领导

在市民族宗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四进为核心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宗教一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实施、督导检查和验收评比,确保创建活动领导有力,开展有序,收到实效。

  长:刘广理

副组长:刘佩年、元绍峰

  员:严爱军、周晓军、郭庆

联络员:黄云峰

四、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规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深化学习《国旗法》相关规定,学习国旗知识和礼仪;不断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重爱护国旗、维护国旗尊严意识;各宗教团体结合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规范国旗杆建设、升降旗时间和组织实施程序,自觉接受各级宗教事务部门监督检查。101日,各区、各宗教团体要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庄严举行升国旗仪式,集中收看国庆庆祝活动并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开展座谈交流。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栏、图书资料柜、《宗教事务条例》进框上墙。在去年提供的《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法律法规学习读本,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掌握。

(三)深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展牌,鼓励宗教教职人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到讲经布道中去。不断增强广大信教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信教群众的头脑,融入集体宗教活动,融入日常生活。

(四)强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积极引导宗教界认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进文化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引导宗教界紧扣时代主题,吸收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髓,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和激发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示宗教传承中华文化的优秀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份)。市民族宗教委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启动部署创建活动。各区结合本地宗教工作情况实际,在每个教别中分别遴选出一个2018建和四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场所,组织其它场所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见学,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全面展开,确保学有标杆,做有榜样,规范统一。

(二)推动落实阶段(8月份至10月份)。各区要加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市民族宗教委将适时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顺利实施。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下旬)。10月份开始,各区对照创建活动四进内容,突出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教风端正、活动有序、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标准,组织进行工作自评,在自评中发现未经批准出现境外人士在场所内讲经、传教和发生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活动不制止、不报告,造成影响的活动场所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自评,在辖区范围内推荐2个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宗教场所作为评比表彰候选对象,并于1015日前将候选对象评先材料与年度创建活动总结(以文字和图片形式)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下旬,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在各区推选的32个创建活动较好的寺观教堂中评选出10个成绩突出的场所,作为2019年度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进行颁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高度抓好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专题研究,制定专题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各区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宗教中国化方向,突出四进这个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把开展创建活动与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与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各区宗教工作部门要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创建活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报导各区、各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创建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加强对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正面引导。

 

 

 

 

201982

(联系人:宗教一处  黄云峰   联系电话:2332126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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