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族宗教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委党组示范带头学,增强政治自觉。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分解细化工作职责,制定“五个一”的具体工作措施,即“开展一轮专题学习、组织一次研讨交流、举办一场培训讲座、组织一次网上答题活动、掀起一波宣传热潮”,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落实。
2.各级干部自觉主动学,提升法治素养。坚持线下专题辅导与网络专题课程结合的方式,组织机关干部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网上学习。为进一步深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天津大学法学院刘晓纯教授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作专题讲座。组织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干部进一步深化学习领会。
3.引导民族宗教界结合实际学,凝聚思想共识。市民族宗教委结合本领域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对宗教界法治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组织宗教界开展“国好·法大”、“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等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强化宗教界“国法大于教规”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4.加强阵地建设网上网下学,营造浓厚氛围。在门户网站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并分设思想纵横、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法典宣传、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子栏目,系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LED大屏幕播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标语。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各级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激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情。
(二)认真组织开展述法工作
1.提高站位,提升述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一是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即部署,做出批示。专门召开班子成员述法会议,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专题总结。二是全面部署述法工作,根据《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度述法工作方案》,同步部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述法工作,并延伸至处级干部。三是统筹落实述法工作要求。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述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述法工作形式即党组召开一次年终述法专题会,同时在年终述职时一并述法。
2.全面推动,提高述法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人事部门统筹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工作,将述法内容作为述职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明确,印发年终述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法治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明确述法工作“双推进”模式,即召开党组专题述法会,由主要领导专题述法。机关年度述职大会,分管领导在述职中专章述法。三是各述法主体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述法报告全面总结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发挥“头雁”效应。分管领导结合实际工作,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总结,述法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3.总结经验,完善述法工作常态化管理。一是细化职责,建立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年度职责清单,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规则,巩固好的做法,形成工作机制。三是聚焦法治建设问题整改,紧紧抓住法治政府督察自查问题整改、市委巡视整改、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等,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责任落实情况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使述法工作成为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的有力推动和坚实保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1.高位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召开委党组会议集体学习条例和规定,研究部署落实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进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进一步重申重大行政决策的政治意义、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研究确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研究制定《市民族宗教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细化相关处室职责,强化决策程序规定。对程序中的重点环节予以明确,与内设机构职责分工一一对应。
3.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兼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纳入我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中。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律顾问的协调、审核、把关作用,形成了决策前准确界定、决策中严把程序、决策后跟踪问效的全过程参与模式。
(四)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不属于行政规范性的文件草案做出明确提示。我委起草需管理对象知悉的文件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认真吸纳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意见建议。开展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2.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的特点和实际,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备案中,服务经营企业,推进网上办理,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诚信目录,营造诚信氛围。
3.完善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规规章调整情况,我委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向市委编委报送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申请,共新增行政许可职权4项,新增行政处罚职权8项,修改行政处罚职权名称8项,修改法定依据9项,既修改职权名称又修改法定依据1项,修改实施机构32项。切实加强对各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指导,协助基层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内容表述、法定依据等。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作行政执法明白纸,细化落实“三项制度”的分工、措施。为机关干部购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自学活动。
2.优化执法方式。坚持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教育引导方式开展执法工作。虽我委今年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实际工作中加强政策宣讲、思想引导、法治引领,增强了民族宗教界的尊法守法意识。
3.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共注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8个,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共22人。为新申领执法证件的区民宗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法培训和考试。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明确普法工作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方法措施等,指导本系统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了《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为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购置《民法典学习百问百答》《生活中的民法典》等学习资料。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专题讲座,由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法学研究部徐蓉副教授就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认真落实“宪法宣传周”工作要求,制定《关于在民族宗教领域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宪法宣传融入到宗教界开展“国好·法大”“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行”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3.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发挥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作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期间,我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召开《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施行一周年座谈会,编制发放“法治学习宣传资料”,指导全市各区结合实际,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民族宗教法规规章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一定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精准性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单一;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法治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完善;对各区民族宗教部门调研指导有待深化等。
认真剖析以上问题的成因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停留在表面多,深入思考少,与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结合不够紧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能力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民族宗教领域一体推进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水平不高。下一步工作中要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法治能力,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头等大事,多次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做出批示。召集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中央、市委对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一是认真谋划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落实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制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举措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本领域法治建设职责任务,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一体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二是全面部署年度法治重点工作。指导全委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与民族宗教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措施》《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分工方案》《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清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举措的分工方案》《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将法治建设的任务逐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措施。三是认真抓好法治政府督察迎检工作。召开全委部署推动会,责成法治部门牵头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对照任务要求逐项整改落实,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和整改清单,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亮点,分类整理法治工作档案8卷。
(三)深入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推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市民族宗教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工作安排》。赴和平、北辰、宁河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条例》进行专题宣讲,并对红桥区、北辰区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深入基层、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条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条例》书记谈”、“学习《条例》部长说”和“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
(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针对法治队伍专业性不足
问题,加大培训工作,2021年为一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申办公职律师,提升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统筹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纳入市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单位职责;与南开大学共建天津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进一步深化宗教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我市宗教界“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不断增强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团结带领宗教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委所属民族实业公司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公司依法予以注销。
四、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2年,我委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宗教法规规章落实落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聚焦问题,改正不足,补齐短板,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在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上下功夫;发挥法治专业人才作用,在提升专业化水平上见成效;发挥监督指导职能作用,在促进依法治理上出亮点。
1.加强法治建设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相互衔接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
2.加强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力度,认真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加强法治建设的监督指导。做好法治督察整改工作,继续开展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提高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4.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进一步细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