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民宗办〔2016〕17号
市民委关于协助做好我市清真食品监管
服务网络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宗(委)办:
按照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和社会管理发展新趋势,为创新和提升我市清真食品监管服务水平,扩大和丰富清真食品政策法规宣传,推动和促进我市清真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我委将天津市清真食品监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列入了2016年重点工作。
该网络平台将通过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综合设计开发应用,实现我市清真食品监管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可追溯。目前,软件的设计开发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网络平台的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宣传准确,现请协助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核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备案的清真食品单位(个人)的基本信息
该网络平台将根据各区提供的备案情况建立一个全市清真食品企业数据库,并在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全市清真食品备案查询系统和追溯系统,制作全市清真食品网点分布图。今后,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清真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也将以该数据库为基础。
现将我们汇总后的各区“清真食品备案基本情况表”和“全市食药大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台账表”发给你们(见各区电子邮箱),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避免疏漏与误差,并将修正补充完整的“清真食品备案基本情况表”发给我们。
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未备案的清真食品老字号企业
为扩大对我市知名、规范清真食品企业的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该网络平台中设计了“企业采风”栏目,准备先期对我市已经依法备案登记的清真食品老字号企业进行宣传,并在今后优先扶持发展。
经会同市商务委了解到,在我市清真食品企业中,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市商务委认定的老字号企业共21家(“中华老字号”8家,“津门老字号”13家),其中有10家企业尚未从所在区上报的清真食品企业备案信息中体现出依法备案并领取清真标志牌的情况,请相关区尽快核实并加以规范,并填报本区清真食品老字号企业情况表(空表见相关区电子邮箱)。
三、提供本区涉及清真食品工作的相关重要信息
该网络平台的“新闻中心”版块拟分为“综合新闻”与“行业动态”两个栏目,其中“综合新闻”栏目将介绍全国和我市清真食品工作情况。请各区提供今年以来本区内有关清真食品工作的重要信息(含照片)3至5篇。
以上情况请于10月31日(周一)前,发至我委民族一处电子邮箱:mzyc23398807@163.com。
2016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
办公室 |
2016年10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