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族宗教委: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全市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现就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宪法的种子在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时间安排
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重点内容
1.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 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
四、活动范围
要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的内高班中职班、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等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五、主要工作
1.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各区民族宗教委要主动对接区法制部门,邀请专业人员为民族宗教界进行专题学习辅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2.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民族宗教界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3.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在民族宗教各类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宣传宪法知识,积极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开展赠阅宪法单行本、组织宪法知识答题等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4.积极开展特色活动。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四进”活动相结合,指导民族宗教界在12月4日当天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增强国家宪法日的仪式感。要教育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在讲经布道过程中,开展宪法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宣传,引领广大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深化做出贡献。
请各区及时将开展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的信息报市民族宗教委政宣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