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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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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民族宗教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民族宗教委发布时间: 2020-03-30 09:21

  2019年,天津市民族宗教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及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市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建立并完善市民族宗教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亲自抓、经常查,机构改革后,特别是委主要领导调整后,第一时间了解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情况,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年来,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邀请专家讲座3次,机关及所属单位78人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核合格。组织本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案件庭审现场视频,全面系统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法律解释,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主要领导讲法活动,带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切实把学法用法守法作为基本功。

  (二)加强立法,深入调研,建立完善民族宗教依法管理制度体系

  市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民族宗教立法工作。2019年,《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再次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我委印发立法调研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牵头,政宣处及相关业务处处长为成员。调研过程中,分四个片区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立法调研工作片会,根据立法工作小组制定的调研提纲,对各区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和六个方面重点问题集中听取意见,全面了解基层宗教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后的现状,梳理查找当前宗教工作突出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隐患。实地走访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收集与立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研究文献等共计500余篇。立法调研工作小组还赴上海市民宗局开展实地调研,并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成熟立法经验。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立法需要完善的具体举措,并于2019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立法调研报告。在调研的同时,我委同步起草法规草案,立法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委党组会议两次专题研究立法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五次专题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研讨审修草案具体内容,逐条讨论、字斟句酌。我委还采取边征求意见边丰富完善的方式,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在党组领导下,机关内部展开深入研讨;二是在全市各区宗教事务部门范围内收集意见建议;三是在市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中征求意见;四是书面征求市有关部门的意见;五是在市人大民宗侨委协助下征求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六是报请中央统战部十一局请上级主管部门帮助把关。经过4个多月的征求意见,数易其稿,不断丰富完善《条例》内容,于2019年10月底形成《条例》草案。

  (三)科学决策,规范执法,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委印发《天津市民族宗教委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为落实我市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的要求,制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备的决策启动、决策论证、决策审查、决策跟踪制度,为科学民主决策奠定基础。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委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民族宗教领域涉法涉访问题,推进我委依法行政科学高效。兼职法律顾问全年共履职39次。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满足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年初举办了2019年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工作,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书面考核,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办理了新申领执法证和换证工作,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达到一百余人,基本满足日常行政执法的人数要求。

  机构改革后,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在委门户网站上公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就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机制保障和信息化支持等方面,对我委推行“三项制度”提出具体工作方案。为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正常有序,全年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近百次,没有发生行政执法违法情况,各项执法检查信息已及时归集并上传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认真落实“一制三化”2.0版各项要求,持续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各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五减”“四办”改革,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并进一步理顺我委权责清单,细化操作规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四)深入普法,加强培训,提升民族宗教界和民族宗教干部法治思维和业务水平

  深入开展专业法普法宣传。2019年7月,开展了民族宗教系统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按照《天津市普法责任清单》要求,集中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宣传主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区民族宗教部门精准指导和精细服务,印制并向基层发放法治宣传海报1200张,宣传手册53000份,为各区做好宣传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委制作“与时代并进、与法治同行”天津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小程序,并通过“天津民宗”微信公众号和市级新媒体向全市进行大力推广,参与人数达到17.9万人,有效扩大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覆盖面。宣传月期间,我委还集中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国家民委民研中心高层次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就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三次专题辅导讲座,全市民族宗教干部百余人参加培训,为提升民族宗教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奠定基础。根据有关区和宗教团体的要求,我委还开展了深入基层巡回宣讲活动,重点结合《宗教事务条例》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通过面对面宣讲,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市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宪法的种子在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为主题,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的内高班、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等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教育活动。工作中,我委切实加强对基层活动的指导,为基层提供政策法律支持,编发学习材料,并结合国家民委“民族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网上答题活动。

  提升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我委结合民族宗教业务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四进”活动,引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配备图书资料柜,提供《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读本,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掌握,推进《宗教事务条例》进框上墙,切实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宗教界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

  回顾2019年的工作,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民族宗教依法治理制度还不完备,尚未出台宗教事务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成为法治体系建设的短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中法学专业人才不足,在法治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方面还存在差距;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还有欠缺。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

  (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做好《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审议相关工作,完善并出台《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相关配套制度,规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二)深入开展并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改进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对出台的《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项宣传,编印单行本和法规政策汇编,举办专题法治培训班。

  (三)继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一制三化”改革、“互联网+监管”等工作。举办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力度,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四)积极做好其他法制工作。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咨询、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有关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问题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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