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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2021年天津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方案

来源: 市民族宗教委发布时间: 2021-07-30 10:14

今年是 “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发挥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的部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目标,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精准性普法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法治天津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八五”普法阶段,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为每年的八月,时间为8月1日至31日。今年的“宣传月”活动期间,要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突出“四个”重点,促进法治思想养成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民族宗教界人士教育引导重要内容。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宗教社会团体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宪法宣传的社会责任,利用好全媒体平台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民族乡村、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的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以案释法,推动宪法宣传适应群众需求,取得实际效果。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要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按照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把握宣传的核心观念和重点内容,选取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实践迫切需要的条款进行解读。

4.突出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是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要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要求,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使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社会各方面所了解和掌握,奠定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基础。

(二)抓实“三支队伍”,促进法治素养养成

1.抓实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

用,带头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使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成为必备素质和自觉行为,带动各级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成为法治建设的表率。

2.抓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学法用法

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力军,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重要主体。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具体实践中,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等专业法的学习,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公共法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拓展法律知识结构,在法治实践中提升能力,在开展执法过程中精准实时普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抓实民族宗教界学法用法

民族宗教界人士既是民族宗教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要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主动学习、宣讲法律法规,增强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要深入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促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意识。

(三)做到“三个结合”,促进法治实践养成

1.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

通过“四史”学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通过学习法治建设历史,讲好法治中国故事,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融合发展,为在新征程上续写法治宣传教育新篇章凝聚人心和力量。

2.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结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具体实践和重要抓手,是一项群众性强的基础工作。要在具体工作部署、指导基层实践中通过强化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扩大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与“三爱”主题教育相结合

指导宗教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我市宗教界“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宣传月”期间要开展集体学法活动,组织法治专题讲座,重点抓好学法任务的落实。持续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国旗法、国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践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行动自觉,通过强化“国法大于教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宣传重点,强化系统观念,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集中精力开展普法工作,形成宣传强大氛围。

(二)创新方式方法,适应普法工作要求。要认真结合 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加强自身学习教育,加强对民族宗教界的引导,在完善制度、推动实践上下功夫。宣传中要充分运用各类普法资源,发挥法律工作者、统战委员、基层“两委”干部等社会各方面的作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法治宣传的需求。

(三)注重重心下移,提升普法工作效能。要始终坚持重心下沉的要求,将“宣传月”的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社区乡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突出抓好基层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覆盖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基层关心的法律问题、关切的法治难题,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依法推进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我委将适时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各区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指导督促落实,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月”活动的信息和意见建议,并于9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族宗教委政宣处。(报送邮箱:yunyan@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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